付政浩:CBA正在縮短球隊利用優先或頂薪續約權對球員的鎖定年限
2024-07-06
7月6日訊 今天,資深媒體人付政浩發長文談到了CBA關于頂薪合同調整方面的改進,全文如下:
重大調整!CBA正逐漸縮短俱樂部利用優先續約權或頂薪獨家簽約權對球員的鎖定年限。以頂薪(D類)合同為例,不僅縮短了簽約年限的長度,而且明確規定了使用D類合同的次數和年限,這在理論層面上有望讓部分頂級球員在30之前(甚至更早)就能獲得轉會的機會(請注意,只是有望),這已經比之前俱樂部可以憑借頂薪獨家續約權持續鎖人要進步一些。
在簽約年限層面,相比于此前“D類合同最少簽2年,與原俱樂部續約的最多可簽5年;與新俱樂部新簽約的,最多可簽4年”的條款,今年CBA調整為“D類合同最少簽署1年。最多可簽4年”。去年夏天,中國籃協特批周琦與廣東宏遠以D類合同簽約1年,今年則正式將D類合同的最低年限調至1年,最高年薪也降至4年。
相比于簽約年限,今年更大的突破在于限制了俱樂部使用D類合同的次數和每次簽約的年限。另外,CBA允許球員在獲得母隊的D類合同報價后還可以尋求第三方俱樂部進行更高的報價(該份D類合同的年限和基本工資總額不得低于原俱樂部提供的條件),若母隊放棄匹配,球員就可轉會。
其中,俱樂部對本隊的B類合同到期球員可以使用2次D類合同獨家簽約權和1次D類合同報價匹配權,且須連續使用(即先行使兩次D類獨家簽約權,再行使合同匹配報價權)。 俱樂部對C類、D 類(不含B類合同到期后使用第一次D類獨家簽約權簽署的D類)、E類合同到期球員“只”擁有D類合同報價匹配權。
進一步說,俱樂部對B類合同到期的球員第一次行使獨家簽約權俱樂部可選擇簽約年限最多僅為3年(若雙方協商一致可簽4年),俱樂部第二次使用獨家簽約權俱樂部簽約年限最多僅為2年(若雙方協商一致可簽3或4年)。在理論上,這意味著那些天賦異稟的球星在B類合同結束后可能最快用5年履行兩份D類合同后就能看到轉會的機會(當然還要通過母隊報價匹配權這一關)。而那些中途轉會的D類球員,在合同到期后可以和第三方俱樂部聯系,只要母俱樂部放棄D類合同報價匹配,他就能轉會。
當然,每次改革都需要注意新舊規則兼容和過渡的問題,一般都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所以,CBA也規定,2024年6月之前已經簽約D類合同的球員,在D類合同到期后根據自身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一)若此前D類合同的累計總年限為5年及5年以下的(包含目前在執行的合同未到期),則合同到期后,母隊仍擁有該球員D類合同獨家簽約權。(二)若此前D類合同累計總年限超過5年(含目前在執行的合同未到期),則合同到期后,母隊對該球員不再擁有D類獨家簽約權,“只能”行使D類合同報價匹配權。
除了D類合同外,其余合同在鎖人方面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放寬,特別是對于選秀球員而言,放款的尺度相對更大一些。比如,CBA今年規定,選秀球員如在最終聘用合同的簽署中選擇“俱樂部提供較A2類合同期最后一年基本工資漲薪 100%的B類合同后,獲得獨家簽約權”的,該合同可以只簽1年,最多也就簽2年。
仔細通讀《2024-2025賽季CBA聯賽球員選秀、工資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規定》后可以發現,今年的CBA在規則層面做了很多的細節調整,信息量很大。自2020年CBA正式施行工資帽制度以來,今年CBA的規則改變力度比過去三個賽季都要強,特別是對球員的松綁力度遠超以往,這是以往所看不到的,這個以人為本的趨勢值得點贊,雖然力度還不夠大,但規則改變需要逐步推進,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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